张碧晨汪苏泷《年轮》版权之争:权利声明与体面收场的背后博弈

7月的娱乐圈风波再起,这场由歌曲《年轮》引发的版权争议,在两位主角——张碧晨与汪苏泷的最新动态中,迎来了一场微妙的“隔空对话”。一边是张碧晨工作室发布三点声明划清权利边界,一边是汪苏泷在演唱会现场以“身正不怕影子斜”隐晦回应,这场持续多日的舆论拉锯战,终在双方的克制中显露出阶段性缓和的迹象。

张碧晨“三连声明”:明确权利却主动退出

7月25日,张碧晨工作室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,用简洁清晰的三点内容,为这场争议定下基调。首条声明直切核心:经核查原经纪代理方与制作方的正式合约,张碧晨依法享有《年轮》在全球范围内的永久演唱权利。这一表述看似“宣示主权”,却为后续转折埋下伏笔——第二条明确表示,出于尊重与自我选择,张碧晨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;第三条则以温情收尾,感恩词曲作者的付出。

这份声明的巧妙之处在于“权利”与“姿态”的平衡:既用法律文件坐实了自身在《年轮》演唱权上的合法性,又以“主动退出”的姿态淡化矛盾。有业内人士分析,这种“明确定位+主动避战”的策略,既避免了法律纠纷的进一步激化,也为后续可能的音乐市场合作保留了转圜空间。

汪苏泷“深圳演唱会”回应:隐晦反击背后的立场

就在张碧晨声明发布后不久,汪苏泷的粉丝发现,其当晚在深圳举办演唱会的现场,一句“深圳有影子,因为身正(深圳)不怕影子斜”的调侃,被迅速解读为对此次争议的回应。尽管未直接提及《年轮》或张碧晨,但结合此前双方的对峙态势,这句“双关语”显然指向舆论战中“谁才是正版”的核心矛盾。

汪苏泷的回应方式耐人寻味:没有官方声明的剑拔弩张,却以现场互动的方式传递态度。有乐评人认为,这种“轻描淡写”的反击,既保持了公众人物的体面,又暗示了“自身无过错”的立场——正如其此前强调的“《年轮》原作者身份”,汪苏泷始终未否认张碧晨版本的流行度,却始终认为自己才是歌曲的原始创作者。

争议起源:一场直播引发的“原唱”之争

这场风波的导火索,始于一位网红歌手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中的表述。据网友回忆,旺仔小乔在直播中称《年轮》“原唱为张碧晨”,这一言论迅速引发热议,并被汪苏泷团队捕捉到。作为对该说法的回应,汪苏泷方于7月25日凌晨发布声明,强调自己是《年轮》的“原作者”,因此决定收回部分授权,不再允许其他歌手演唱;但同时承认,与《梦幻诛仙》相关的版本为“双原唱”。

这一声明直接点燃了双方的交锋。张碧晨工作室随即跟进,用一份详细的时间线“反击”:《年轮》作为电视剧《花千骨》插曲,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上线,演唱者为张碧晨,是该剧唯一的演唱版本;15天后的6月30日,汪苏泷版本才上线;7月16日,两个版本共同收录于《花千骨》原声专辑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业惯例,“原唱”通常指首次公开发表或表演作品的歌手,因此张碧晨版本的“原唱”身份“毫无争议”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双方还就《梦幻诛仙》的合作版本展开争论:张碧晨版本于2016年11月1日上线,汪苏泷版本则晚3天(11月4日)。这一细节被张碧晨方重点提及,试图进一步佐证其在《年轮》相关演绎中的“时间优先权”。

行业镜鉴:从《千千阙歌》到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之辩

这场争议并非孤例。华语乐坛历史上,因“原唱”身份引发的争执屡见不鲜。最经典的莫过于梅艳芳与陈慧娴的《千千阙歌》与《夕阳之歌》之争——两首歌同曲不同词,均因电影推广走红,却因发行时间相近、宣传策略差异,导致“谁是‘正版’”的争议延续数十年。

与这些经典案例相比,《年轮》的争议显得更具“现代性”:短视频与直播的兴起,让信息传播速度呈指数级增长,一句直播中的“口误”或“观点”,可能在短时间内发酵为全网热议的话题;而版权意识的普及,也让普通网友开始关注“原唱”“翻唱”“授权”等专业概念。

不过,与过往争议不同的是,张碧晨与汪苏泷并未让矛盾升级至法律层面。尽管双方声明中措辞激烈,但始终保持对彼此的尊重:张碧晨方多次提及“感恩词曲作者”,汪苏泷则以“身正不怕影子斜”的轻松态度回应。这种“斗而不破”的姿态,或许正是娱乐圈“体面商战”的典型注脚——既维护自身权益,又避免彻底撕破脸皮。

权利清晰后,音乐才是最终归宿

从目前的态势看,这场《年轮》版权之争已进入“收尾阶段”:张碧晨明确了权利归属,却选择主动退出;汪苏泷以隐晦方式回应,未进一步激化矛盾。尽管“原唱”身份的法律认定仍有讨论空间(如“首次公开”与“首次授权”的界定),但双方的克制,恰恰体现了对音乐本身的尊重——毕竟,无论谁是“原唱”,《年轮》能被听众记住并喜爱,才是对创作者最大的褒奖。

正如一位乐迷在社交平台留言:“争的是版权,念的是情怀。《年轮》陪我们度过青春,这就够了。”当舆论战的硝烟散去,留在听众记忆里的,终将是那段承载着《花千骨》故事的悠扬旋律。

为您推荐